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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17:36:20 作者:原创 阅读量:1315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职责,转变职能,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要引导社会、家长关心、支持和参与幼儿园的建设,正确评价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二、凡符合《标准》规定条件的幼儿园,均可申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示范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要求认定为省示范性幼儿园的,必须由幼儿园提出书面请示,经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上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三、认定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受理申报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然后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我厅行文认定。


  四、凡省示范性幼儿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后取消“省示范性幼儿园”称号:


  1、在检查认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幼儿园负有主要责任的;


  3、办园指导思想严重不端正的。


  五、《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湖南省教育委员会颁发的《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湖南省教育厅

  二00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


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是达到一定标准并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三年制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示范性幼儿园是当地幼儿教育的师资培训基地、教育研究基地和教育科学实验基地。示范性幼儿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园条件


  1、园址安全,周边无危险、无污染(含空气、水源、噪音污染);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m2.


  2、园舍建筑符合幼儿特点及安全卫生要求,无危房;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m2,布局合理。


  3、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面积不少于54m2的活动室(农村幼儿园不少于50m2)及与之配套的寝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等。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的,面积不低于90m2.


  4、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绿草坪),生均面积不低于4m2;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占地面积的40%。


  5、有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保健室、隔离室、厨房、保管室、传达室、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还应有浴室、洗衣间等。


  6、按每三班设一间的比例,配备专门活动室(如音体室、图书室、美工室、科学室等)。


  7、有幼儿玩水、玩沙的场地及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有30m的直跑道,有相应的大型运动器具。


  8、活动室内设备齐全、安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桌椅和单人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9、专门活动室、保健室、隔离室、盥洗室、厨房等的设施设备齐全,并符合卫生要求。


  10、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配齐必备的教玩具及教玩具柜(架),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教学设施。


  11、有图书柜(架),幼儿图书人平不少于10册(不含课程用书),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适用。


  有由专人保管的、借阅制度健全的教职工图书资料室,藏书人均20本以上,并有五种以上的幼教专业报刊。


  12、规模适当,幼儿班控制在6?12个之间。班额控制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班额酌减。


  13、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等按月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性待遇的落实。


  二、保教队伍


  14、按国家有关规定配齐各类工作人员。


  15、园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得到全体工作人员的信任和拥护。


  16、工作人员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三、园务管理


  17、有正确的办园思想,坚持保教结合,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


  18、有符合本园实际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围绕目标的阶段实施计划。规划和目标能充分体现全面管理的指导思想,计划切实可行,突出了保教重点,并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19、全园各类计划齐全,包括全园工作计划、保教工作计划、后勤工作计划、各年龄班班级工作、教育活动专题计划等。计划要体现科学育人、面向全体、因人施教、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等教育思想,并有检查,能落实。


  20、实行园长负责制和工作人员聘任制,建立园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家长委员会制度,实行民主科学管理。


  21、园内组织机构的设置安排体现精简、高效的原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对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2、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能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


  23、科学地组织幼儿一日活动,以游戏为主,引导幼儿主动学习,重视教育过程,教育手段现代化。


  24、注重养成教育,对幼儿进行情感熏陶和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培养。


  25、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及有关规定,建立、执行科学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坚持搞好幼儿体育锻炼,有目的、有计划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落实每日2?3小时的户外活动,保证1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


  26、坚持正面诱导,工作人员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27、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环境布置整体美观,每班各具特色,环境布置与工作人员和幼儿的精神面貌和谐一致。


  28、加强教育科研的建设工作,建立并落实保教研究制度。经常开展教研活动,积极主动地开展培训、教研、科研等工作。园长每周保证一定时间深入教育第一线,开展教育观摩和保教研究工作。


  29、有家长工作制度,家长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有记载。根据家长的实际需要,提供服务项目,为家长提供方便。有具体的服务措施和服务工作制度。


  30、园容园貌“洁、齐、美、谐”,室内外环境洁净,各类用品用具陈放整齐,有一定的措施保证场地、设备和教玩具的充分使用。


  31、有严格的伙食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与幼儿的伙食严格分开,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向家长公布幼儿进食量和营养摄取量等情况。


  32、遵守财务制度,计划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园长应掌握财务和经费情况,严格按规定收费,无乱收费行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


  33、园务档案资料齐全,包括学年、学期各种工作计划、总结、幼儿名册、检查记录、会议记录、园务会议决议、报告、大事记载、教师业务档案、科研成果、经验材料、园史材料、上级来文等。档案和资料的管理良好,且能发挥作用。


  34、重视幼儿的安全工作,培养工作人员和幼儿的安全意识,有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5、严格执行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达到常规工作要求。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


  36、定期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体检,并对幼儿身体发育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有效控制传染病的蔓延。


  四、保教质量


  37、幼儿体格发育良好,身高、体重、血色素达标率95%以上,计划免疫率达95%以上,疾病矫治率达100%,常见病发病率低于5%。


  38、幼儿对他人有礼貌、有爱心和信任感,有自立意识和同他人合作的态度。


  39、幼儿有良好的生活、卫生、学习、行为习惯和正常的心理状态。


  40、幼儿喜欢幼儿园,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对周围事物和自然环境感兴趣,有探索的愿望和初步解决问题的能力。


  41、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园本研究制度,在市、省一级有教研课题的立项并取得有一定影响的成果。


  42、家长和社会对幼儿园管理质量、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满意。


  43、定期组织示范性、研究性观摩教育活动,辅导城乡各类幼儿园、学前班提高保育教育水平,随时向社会和兄弟单位开放。


  44、能采取带教、输送骨干教师等多种形式,对其他幼儿园进行辐射、指导、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